订单合并原则
合并的订单必需符合条件才能被合并成新的订单。条件如下:
- 提货点和收货点的所有信息必须相同
- 收发货人的所有信息必须相同
- 运输模式必须相同 (整车/零担/空运/铁路/快递)
- 零担需的车辆类型必须相同 (箱式/敞篷)
整车的车型及车辆具体参数必须相同
除此以外,合并订单还最好能够具备:
- 相同提货或送货日期 (否则oTMS默认选择最近的日期,但是用户可以手工选择)
- 相同货物等级和包装类型 - 否则oTMS将使用等级最高 (要求最高) 的价格
- 用户可以使用多重条件筛选,包括自定义字段,来缩小合并订单的范围。
- 为了内部进行记录或财务分析,用户还可以在导出账单时,选择按照合并前订单以及对应分配的成本导出xls文件。
自动合并订单
使用自动批量合并功能时,系统会自动筛选符合合并条件的全部订单,快速组成一个订单组 (原订单号保留),进入订单组完成合并。
- 单击 “订单中心” > “收件箱” 或 “草稿箱” 上方的 “自动批量合并” 按钮,开始自动合并操作;
- 点击一个订单组进入查看全部订单,勾选并合并。点击一个订单组进入查看组内订单,勾选并合并;或直接勾选订单组,合并组内全部订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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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合并订单入口
手动合并订单
用户也可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,采用手动的方式合并订单。操作步骤如下:
- 勾选需要进行合并的所有订单;
- 单击订单列表上方的 “合并” 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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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合并订单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