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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方便用户处理同一批次同一线路的订单,oTMS中加入了订单合并功能。

 

 

目录:

允许用户把多个订单合并成一个订单后,分配给承运商。尤其是当用户通过系统导入ERP/WMS中的拣货、销售订单时,可能存在同一天对同一个收货点的多个订单,这时先合并订单再分配,对用户和承运商均能减少工作量。 


 

订单合并原则



合并的订单必需符合条件才能被合并成新的订单。条件如下:

  • 提货点和收货点的所有信息必须相同
  • 收发货人的所有信息必须相同
  • 运输模式必须相同 (整车/零担/空运/铁路/快递)
  • 零担需的车辆类型必须相同 (箱式/敞篷)
  • 整车的车型及车辆具体参数必须相同


除此以外,合并订单还最好能够具备
    • 相同提货或送货日期 (否则oTMS默认选择最近的日期,但是用户可以手工选择)
    • 相同货物等级和包装类型 - 否则oTMS将使用等级最高 (要求最高) 的价格
    • 用户可以使用多重条件筛选,包括自定义字段,来缩小合并订单的范围。
    • 为了内部进行记录或财务分析,用户还可以在导出账单时,选择按照合并前订单以及对应分配的成本导出xls文件。

 

自动合并订单


使用自动批量合并功能时,系统会自动筛选符合合并条件的全部订单,快速组成一个订单组 (原订单号保留),进入订单组完成合并。

  1. 单击 “订单中心” > “收件箱” 或 “草稿箱” 上方的 “自动批量合并” 按钮,开始自动合并操作;
  2. 点击一个订单组进入查看组内订单,勾选并合并;或直接勾选订单组,合并组内全部订单。

注意:

  • 对于草稿箱的订单,合并后依然保存到草稿箱;对于收件箱的订单,合并后直接保存到收件箱。
  • 用户在草稿箱或收件箱中单击已合并的订单后,可以单击 “取消合并”,取消合并操作。取消后,还可重新编辑订单并再次合并;
  • 合并操作将忽略产品类型、品牌,也就是说所有符合条件的订单会被自动合并,包括服装新、旧品,材料,所有品牌。


自动合并订单入口



手动合并订单


用户也可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,采用手动的方式合并订单。操作步骤如下:

  1. 勾选需要进行合并的所有订单;
  2. 单击订单列表上方的 “合并” 按钮。

注意:

  • 对于草稿箱的订单,合并后依然保存到草稿箱;对于收件箱的订单,合并后直接保存到收件箱。
  • 用户在草稿箱或收件箱中单击已合并的订单后,可以单击 “取消合并”,取消合并操作。取消后,还可重新编辑订单并再次合并;
  • 合并操作将忽略产品类型、品牌,也就是说所有符合条件的订单会被自动合并,包括服装新、旧品,材料,所有品牌。


手动合并订单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