订单合并原则
合并的订单必需符合条件才能被合并成新的订单;条件如下:
- -相同提货点和收货点
- 同样运输模式 (整车/零担/空运/铁路/快递)
- 零担需要同样的车辆类型(箱式/敞篷),整车需要同样车型
- 如果是整车:车辆具体参数相同 [价格中已经提前设置]
其他条件:
条件 说明 收发货方 一致 邮编 邮编级别相同或完整6位邮编相同 地址 大区域一致 联系方式 工作日 相同
手动合并
- 使用上方的自动批量合并功能,系统会自动建议所有可合并的组合;
- 在自动批量合并窗口,选择全部,系统自动默认合并前50条订单;
- 如果是草稿箱的订单,合并后依然保存到草稿箱;用户可以取消合并,编辑订单后点击再次合并;
- 如果是收件箱的订单,合并后直接保存到收件箱。 该合并将忽略产品类型、品牌,也就是说所有符合原则1的订单会被自动合并,包括服装新、旧品,材料,所有品牌。
手动合并订单入口
自动合并订单
使用自动批量合并功能时,系统会自动筛选符合合并条件的全部订单,快速组成一个订单组 (原订单号保留),进入订单组完成合并。
- 在 “订单中心” 模块选择 “自动批量合并” 选项卡,开始自动合并操作;
- 点击一个订单组进入查看全部订单,勾选并合并。
自动合并订单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