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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  录

 

 


 

引言

这是 oTMS 的第 106 个发行版本。本文提供了 oTMS 发行概述,并记录了已知问题及其特性。对于自 S105 应用的更改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主要改动组件及应用程序

oTMS 对组件及应用程序的修改主要是指 oTMS 卡卡和 oTMS 移动端的发行说明,具体版本信息如下:

  • 安卓平台 oTMS 卡卡,升级至 2.15.0 版本,预计升级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。

  • 苹果平台 oTMS 卡卡,升级至 2.15.0 版本,预计升级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。

  • 安卓平台 oTMS 移动端,升级至 1.15.0 版本,预计升级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。

  • 苹果平台 oTMS 移动端,升级至 1.15.0 版本,预计升级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。

请在尝试安装或上报问题前,阅读本文其他章节。

适用范围


此处描述本文档在何时,何地,及何种情况下适用。


目标群体

本文适用于如下人群:

  • oTMS 用户

  • 调度人员

  • 售后支持


提醒

提醒事项。


主要改动

订单追踪模块

  • 用户在 “我的主页” > “新闻” 页面下单击 “试一试新界面?” 按钮后,可体验 oTMS 网页端最新界面。如需换回原界面,在该页面单击 “换回老界面?” 即可。
    切换到新界面后,打开 “订单追踪” 模块,就可使用最新的 UI 界面。新界面中的按钮及控件经过调整和优化,进一步加强了用户体验。

    新界面切换按钮


    订单追踪模块新界面

  • 订单追踪模块中新增 “更新订单” 页签。如果订单在提货时更新了实提数量,则已上报订单信息更新的订单将显示在此页签下。

    更新订单页签

订单信息更新 (实提数量)

  • “我的资源” > “我的公司” > “公司配置” 中,新增 “提货更新数量权限”。勾选 “司机” 或 “oTMS 移动端” 选项后,用户在首次提货时可通过 oTMS 卡卡或 oTMS 移动端上报实提数量。

    上报实提权限

  • 司机首次提货时,如果通过 oTMS 卡卡上报实提数量 oTMS 移动端上报实提数量 ,则订单详情页面将显示更新后的数量,且物流详情页面中将显示 “订单信息更新” 的物流事件。

说明

  • 对于 oTMS 卡卡上报的实提数量,货主用户如需拒绝司机上报的订单信息更新,可点击事件下方的 “拒绝” 按钮,填写备注信息并拒绝。
  • 对于 oTMS 移动端与卡卡握手交接时上报的实提数量,将直接通过审核,无法进行拒绝操作。

 
  订单信息更新 - 司机上报

 
  订单信息更新 -  握手交接上报

账单中心

  • 账单页面中,新增 “调整原因” 字段,供用户标注调整费用的原因。

    调整原因字段

  • 通过快递模式运输的账单中,新增 “快递费用” 字段。用户通过快递平台导入账单后,快递费用将显示在此处。

    快递费用字段

  • 通过快递模式运输的账单中,新增 “快递费用 ≠ 成本” 和 “快递费用 ≠ 最终价格” 筛选条件,供用户进行比对。

    快递费用筛选条件

  • 对于快递运输的账单,支持点击成本数据查看价格计算步骤,为用户对账带来便利性。

    快递价格计算步骤

招标/价格管理

  • 用户更新价格文件时,对价格 “区间” 所作的添加/移除记录会显示在价格文件的修订记录中,以供后续追踪。

    添加/移除区间记录

  • 创建价格文件时,新增承运商信息预览功能 —— 用户在 “选择合作伙伴” 下拉框中选择承运商时,可单击公司名称或公司代码,预览承运商的公司信息。

    合作伙伴列表

  • 通过 “Excel 导出” 按钮导出招标文件时,对于同一路线,承运商的最低报价在表单中以高亮显示。
    此外,在 “报价主体” 表单中,新增承运商及其路线报价中包含的最低价格数量统计。

    最低价格高亮显示


    最低价格统计

  • 通过 “Excel 导出” 按钮导出的招标文件/价格文件中,“始发地” 和 “目的地” 的省市区信息从原有的单列变为三列。
    注意:导入招标文件/价格文件时,也需使用对应的格式。

    始发地/目的地变为三列

  •  “我的资源” > “我的公司” > “公司配置” 页签下,新增 “价格文件中税率不能为零” 配置。
     勾选此配置后,招标文件/价格文件中,“税率” 栏数据均不允许为零。

    税率不为零配置


    税率不为零提示 - 招标


    税率不为零提示 - 价格文件

  • 招标文件中,新增 “导出最优价格文件” 按钮,单击可导出最优的报价方案。

说明

  • 以下图中报价为例,三个承运商的报价数据分别是:最低收费/零担价格/运输时间 = 11/11/19;10/12/20;12/10/18。
    则导出的最优方案中,取各个项目的最小值,即为 10/10/18。
  • 用户对最优价格文件的导出操作会显示在用户历史操作记录中。
  • 需要注意的是,最优方案中的路线不含价格文件路线代码和承运商信息,因此该文件无法导入。


 最优价格方案

路线模板

  • 创建路线模板时新增 “订单” 选项 —— 新建路线模板时,如果选择创建类型为 “订单”,则可根据所选地区,收录过去 4 个月或 6 个月所选区域内订单中的全部路线,并生成路线模板。具体操作步骤,请参见 使用路线模板

    根据订单创建路线模板

  • 路线模板功能模块中,“根据基础数据创建模板” 的操作界面经过优化后,与 “根据邮编创建路线模板” 界面保持一致。提升了用户体验,加强了易用性。

    根据邮编创建路线模板界面

  • 在路线模板中添加线路时,新增 “运输时间 (小时)” 填写栏。

    运输时间填写栏

我的承运商或合作伙伴

  • “我的资源” > “我的合作伙伴” 或 “我的承运商” 页面中,新增 “激活” 和 “停用” 按钮。点选承运商/合作伙伴并单击 “停用” 按钮后,即可与对方解除合作关系。

说明

  • 需先由主账户在 “我的资源” > “用户管理” 中开通 “合作伙伴权限” (默认为无) 后,用户才可对承运商/合作伙伴进行停用和激活操作。
  • 合作关系解除 (停用) 后,不可对该公司发起新的价格文件、询价、招标。

 
  激活/停用承运商

 
   合作伙伴权限配置

  • “我的资源” > “我的合作伙伴” 或 “我的承运商” 列表中,显示合作方/承运商的税率信息。

    税率字段

  • 公司信息页面中,新增 “总公司代码” 字段。

    总公司代码信息

仓库预约

  • 用户创建预约时,如果所选时间段与已有预约发生冲突,将提示 “该月台在该段时间已有预约”。

    月台忙碌提示

  • 导出预约时,新增 “导出订单信息” 和 “导出订单行信息” 选项。勾选 “导出订单信息” 后,导出表单中将包含预约信息和订单信息;勾选 “导出订单信息” 后,导出表单中将包含预约信息、订单信息、订单行信息 (货物明细)。

注意

  • “我的资源” > “我的公司” > “仓库预约” 中,必须勾选 “订单信息中显示货物明细” 后,才可勾选 “导出订单行信息” 选项;
  • 若不选择 “导出订单信息” 和 “导出订单行信息”,则最多可导出 3 个月范围内的预约信息;选择 “导出订单信息” 或 “导出订单信息” 后,只能导出某一天的预约信息。

 
  导出订单及订单行信息选项

快递业务

  • 订单列表固定列宽,优化显示效果。
  • 快递平台中新增 “导入账单” 功能。货主可根据快递单号及费用,导入与承运商的物流账单。

    导入账单入口

其他优化

  • “我的资源” > “基础数据” > “收货方” / “发货方” 信息中,新增 “区域代码” 字段,可作为城市中 “商圈” 的概念。

    注意

    • 收发货方的 “省/市” 一栏中,邮编精度必须大于等于三位 (至少精确到市级),才可关联区域代码。
    • 位于不同城市的收货方/发货方不可关联同一个区域代码。
      例:1 号收货方位于北京,2 号收货方位于上海。则当 1 号收货方使用 “010” 作为区域代码时,2 号收货方不能使用此区域代码。
      (收发货方数据相互独立。因此,位于上海的发货方仍可使用 “010” 作为区域代码)


    区域代码填写栏

  • 仓库预约的控制塔界面中,长按下图中所示的横杠位置并上下拖动,可调节地图区域和订单列表区域的显示比例。

    界面调节

废弃的功能

已知问题

oTMS 系统支持 IE10 及以上版本登录,如果希望更快速的操作系统,推荐您使用以下浏览器:

  • 火狐浏览器 (Firefox)
  • 谷歌浏览器 (Google Chrome)

为了能够浏览或下载 oTMS 系统内的一些文档,需要在浏览器设置中允许来自 https://login.otms.cn 的弹出窗口。

已修正问题

推荐去勘误表发布页面,查看所有已修正的问题,并查看2016年11月之后的修正。

组件及应用程序

oTMS 卡卡主要改动

  • 卡卡扫描二维码进行快速交接时,除原有的 oTMS 标签 (二维码) 外,还可识别由 ERP 及收发货方代码生成的二维码。

  • 订单首次提货时,司机可在订单的货物页面中点击货物信息,上报货物的实提数量。

注意

  • 如果订单中没有货物信息或数量,则无法上报实提数量;
  • 上报实提数量后,订单的货物页面将显示更新后的数量,并重新计算总重量/总体积;
  • 更新信息将同步显示在 oTMS 网页端的订单预览界面,并在物流详情页面生成物流事件。详见订单预览部分的改动。

 
    上报实提

  • 物流页面升级 —— 订单物流页面经过升级和调整,显示布局与网页端保持一致。

    注意

    • 用户可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圆形图标上报在途事件。


    订单物流界面

oTMS 移动端主要改动

  • oTMS 移动端扫描卡卡生成的握手交接二维码后,从握手订单列表中点击查看订单详情时不显示操作按钮,以优化流程。

  • 订单首次提货时,发货方可在订单的货物页面中点击货物信息,上报货物的实提数量。

    注意

    • 如果订单中没有货物信息或数量,则无法上报实提数量;
    • 上报实提数量后,订单的货物页面将显示更新后的数量,并重新计算总重量/总体积;
    • 更新信息将同步显示在 oTMS 网页端的订单预览界面,并在物流详情页面生成物流事件。详见订单预览部分的改动。


    上报实提

  • 订单物流页面支持显示 “订单已释放” 节点。

    订单已释放节点

  • 使用手机应用 (如微信,手机浏览器等) 打开 oTMS 网页端订单预览页面 “分享链接” 生成的网址或二维码后,进入的订单预览界面下方显示 “下载 oTMS Mobile” 功能。
    用户点击 “打开” 按钮后,如果手机中已下载 oTMS 移动端,将自动打开应用;如果手机中未下载 oTMS 移动端,将跳转至应用下载页面。

    打开按钮

测试报告

按照定义好及挑选的测试用例,参见 [1] oTMS 测试用例,来执行的全面的测试,并生成测试报告,参见 [2] oTMS 测试报告

参考文献

[1] oTMS 测试用例

[2] oTMS 测试报告

相关的文章

如何取得帮助

作为一名 oTMS 用户,你可以访问和登录我们的 Wiki 页,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