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置强制回单功能
在货主与承运商的招标文件/价格文件中,可设置是否强制上传电子回单。
- 在价格文件/招标文件的 “服务协议/KPI页面中”,勾选 “要求电子回单” 选项,即设置了强制上传电子回单功能。
订单运输时,若选择了 “要求电子回单” 的价格文件,则该订单必须在电子回单上传且通过审核后,才能进行结账。
配置强制回单
上传回单
货主将订单分配给承运商运输并送达后,共有三种上传电子回单的方式:
- oTMS 卡卡上传 (司机)
- oTMS 移动端上传 (收货方)
- oTMS 网页端上传 (承运商)
电子回单应由承运商账户审核后,再由货主账户进行审核。
oTMS 卡卡上传回单
对于强制电子回单的订单,订单送达时,司机可使用 oTMS 卡卡上传电子回单,同时确认送达,等待审核:
- 登录卡卡,打开 “在途” 状态的订单;
- 点击 “确认送达” 按钮,上传电子回单;
- 再次点击 “确认送达” 按钮。
说明:用户如需补传回单 (例如:回单未通过审核,或送达时未上传回单),可在 “回单” 选项卡中打开此票订单并上传回单。
oTMS 移动端上传回单
对于强制电子回单的订单,如果收货方通过握手交接确认收货,则系统将自动弹出上传回单按钮:
- 在待收货页打开订单;
- 点击 “握手收货” 生成二维码并上传回单;
- 司机扫码并确认送达。
对于非强制电子回单的订单,收货方可在订单物流页面中上传电子回单:
- 在已收货页打开订单;
- 在订单物流页面,点击右下角 “更多功能” 按钮上传回单;
- 点击 “回单上传” 按钮确认上传。
oTMS 网页端上传回单
注意
- 承运商用户通过 oTMS 网页端上传的回单将自动交由货主进行审核。
承运商可在订单预览页面上传回单:
- 在 “订单追踪” > “待回单” 选项卡下打开订单;
- 在订单的 “物流详情” 页面中,单击 “电子回单” ;
- 将电子回单文件拖拽到虚线框中,或单击 “从本地上传” 从电脑中选择文件上传;
- 可重复拖拽文件或点击右侧 “+” 号以上传多个文件,或点击图片右上角 “×” 号删除;
- 点击 “提交” 按钮确认上传。
此外,对于强制电子回单的订单,还可通过订单列表中的 “上传回单” 按钮进行上传:
- 打开 “订单追踪” 模块的 “待回单” 页签;
- 点选订单,单击 “上传回单” 按钮;
- 单击 “上传” 按钮选取回单文件并上传;
- 再单击 “上传回单” 按钮确认。
在 oTMS 系统中,承运商还可以对 “同一客户” 且回单状态为 “处理中”、“我们拒绝”、“客户拒绝”、“可选 ePOD” 的订单进行批量上传回单操作:
- 在 “待回单” 页签内,筛选出上述条件的订单;
- 单击 “批量上传回单” 按钮上传回单;
- 确认上传。
说明:批量上传/下载回单的订单数量上限为 200 条。
批量上传回单
确认上传